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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定监护

来源: 2020-04-09 11:55

法定监护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当然监护人:父母。

需注意:父母离婚,不影响法定监护关系,离婚后父母仍然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是监护责任的轻重有所不同。

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第一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兄、姐;

第三顺序: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第一顺序:配偶;

第二顺序:父母、子女;

第三顺序:其他近亲属;

第四顺序: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不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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