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片断阅读真题再现
题目内容

有学者认为,应该将个人数据信息作为公 共物品来规制,对个人数据信息使用进行治理的 主体应该是政府专门机构,进而治理的法律性质 应该是公法而不是私法,进而治理的目的是公共 利益和公共安全而促进个人数据信息的自由共 享。这种治理方式并不影响和损害已经存在的私 权利如隐私权和其他财产权等。这段论述中未涉及的一项是:

2022-01-21

A.个人数据信息治理的措施程序

B.个人数据信息治理的法制属性

C.个人数据信息治理的意义目的

D.个人数据信息治理的行政主体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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