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原则:两厂联合生产,要尽量发挥个人所长,统筹安排,方能实现最优化。这类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相对擅长项。一般有两种题型:
(1)已知效率比:设甲生产A产品与B产品的效率比为a1/b1,乙生产A产品与B产品的效率比为a2/b2;如果a1/b1>a2/b2,则甲相对擅长生产A产品,乙相对擅长生产B产品,分工时甲多生产A产品,乙多生产B产品。下面来看一道例题:
小王和小刘手工制作一种工艺品,每件工艺品由一个甲部件和一个乙部件组成。小王每天可以制作150个甲部件,或者制作75个乙部件;小刘每天可以制作60个甲部件,或者制作24个乙部件。现两人一起制作工艺品,10天时间最多可以制作该工艺品( )件。
解析:小王制作甲乙部件的效率比为2:1,小刘的效率比大于2:1,则小刘的全部时间制作甲部件,10天共做60×10=600个,小王做600个乙部件用600÷75=8天,则剩下两天小王用2×(1/(1+2))=2/3天制作甲部件,用2-2/3=4/3天制作乙部件,共制作600+150×2/3=700件该工艺品。
(2)已知时间比:设甲生产A产品与B产品的时间比为p1/q1,乙生产A产品与B产品的效率比为p2/q2;如果p1/q1>p2/q2,则乙相对擅长生产A产品,甲相对擅长生产B产品,分工时甲多生产B产品,乙多生产A产品。下面来看一道例题:
甲乙两个服装厂生产同一种服装,甲厂每月生产成衣900套,生产上衣和裤子所用的比例是2:1,乙厂每月生产成衣1200套,生产上衣和裤子所用的时间之比是3:2。若两厂分工合作,按最佳生产方案计,两厂每月共可生产成衣多少套?
解析:工作量一定,时间与效率成反比,两厂生产上衣与裤子时间比为2:1和3:2可知,甲厂生产上衣和裤子的效率比为1;2,乙厂为2:3,可知甲厂相对擅长生产裤子,按最佳生产方案,应安排甲厂生产裤子,乙厂生产上衣。乙厂一个月可生产上衣1200÷3×(3+2)=2000件,甲这时也生产了2000条裤子。若甲一个月都生产裤子,则能生产900÷1×(2+1)=2700条裤子,所以甲生产2000条裤子用时(2000÷2700)×30=200/9天,甲还剩下30-200/9=70/9天,剩下的这些天可以生产成套衣服70/9×900÷30≈233件。共可生产成衣2000+233=223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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