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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信用社考试:法律模拟题五

来源: 2018-08-10 17:08

   1、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以下不能用于设定浮动抵押的财产是( )

  A.产品

  B.半成品

  C.原材料

  D.房屋

  2、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交货,货到一个月内付款。交货期届至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行使(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股东的出资形式不合法的是( )。

  A.甲以自己的著作权作价出资20万元

  B.乙以自己的信用作价出资10万元

  C.丙以自己的房子作价出资30万元

  D.丁以货币出资10万元

  4、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小麦买卖合同,甲公司在入库后发现乙公司多交付了10吨小麦,甲公司多收的10吨小麦在法律上被称为( )。

  A.意外事件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善意取得

  5、下列权利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

  A.债权

  B.物权

  C.继承权

  D.人格权

  1、【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我国法律规定的浮动抵押客体只能是动产,故D项错误。

  2、【答案】C。解析: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的权利。

  3、【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4、【答案】C。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5、【答案】A。解析: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债权为典型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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