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信社招聘考试每日一练(22)
1.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 )。
A.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 B.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C.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 D.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甲某自幼家贫,17周岁时一家饭店打工为生,其间,拿出其所有的积蓄1000元钱为其母亲买了一台电视机,其母知道后认为甲某是未成年人,购买电视机的行为应当征得其同意方可生效,于是向商场主张购买电视机的行为无效。甲某购买电视机的行为(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3.200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若曹某于2003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B.若曹某于2005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C.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D.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4.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权利中不能设定权利质押的是( )
A.专利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房屋所有权 D.可以转让的股权
5.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有限责任”是指( )
A.本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清偿责任
B.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清偿责任
C.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清偿责任
D.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清偿责任
6.甲乙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何时由卖房转移给买方( )
A.买卖合同订立之时 B.办理过户登记之时 C.买卖合同订立之时或办理过户登记之时 D.买卖合同生效之时
7.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可以约定由以防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该金钱应该底座价款或者收回。给付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收受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该种性质的金钱在法律上称为( )
A.押金 B.预付款 C.保证金 D.定金
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行使先诉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
9.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应如何承担责任?( )
A.无须承担责任 B.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承担责任的限额
C.债的标的为物和给付 D.债的标的为物和智力成果
答案:
1.【答案】D。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宪法的修改权。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2.【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外,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其行为有效。
3.【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06条、《民通意见》第121条的规定,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货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本题中,曹某通知范某还款指定的10天为还款期限。期限届满,开始计算贷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因此2005年4月2日诉讼时效届满。但《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故本题选D。
4.【答案】C。解析:房屋为不动产,可以设立抵押权。
5.【答案】A。解析: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因为公司是法人,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只是合同生效,但物权尚未发生变动,房屋所有权在办理过户登记之时转移给买方。
7.【答案】D。解析: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对定金做了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8.【答案】D。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
9.【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77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10.【答案】B。解析:债权的标的因债权的种类而不同。一般来说,债权直接指向的是行为,而物权的标的是物或者权利、而非行为,通常是特定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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