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对违停的无牌车辆执法时,当事男子做出对峙姿态:口头传唤,男子不配合;连续三次警告,男子声称没有驾驶证;使用警用催泪瓦斯,家属阻挠并骂“神经病一样的”;武力升级,提示无关人员避开,对男子用警棍制服并强制带离;面对周围人拍视频,提示“你拍可以,但是你不能断章取义”……这几天,上海警方“教科书式执法”视频,引起广泛关注。而被称为“教科书式执法第二集”的贵州省毕节市警方检查酒驾时的一段执法视频,也进入公众视野。
【解析】
微博、微信、网络直播等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在公众媒体和自媒体多重监督的现实背景下,执法人员应当勇于担当、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要规范执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当然,群众在行使作为公民的监督权时,不能因为“博眼球”等目的对拍摄的视频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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