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管部门显然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采取的执法手段更加丰富。从限期内停止更新、停止APP下载,到重点违规账号跨平台封杀,再到关闭APP、关闭频道和全面整改等,体现出应用商店平台与网络信息平台“双平台”并行、平台治理与内容治理并重的特点。新媒体信息平台的发展,呼唤并推动着监管机制的创新,特别是更加重视人工智能算法的治理。而即便如此,仅靠监管部门也是不够的,互联网时代需要更加重视用户的力量,建立更具响应能力的举报渠道,发挥好用户作为内容生产者的正面作用。同时,也可以从用户的角度出发,更科学、更合理地对内容、平台进行分类管理。网络治理有了“用户思维”,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内容生产的生态。
作为互联网信息平台,需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尊重公德、合法运营。亿万用户不是平台的“资源”,而是亿万个价值出口和终端。互联网巨头也不是“大到不能倒”,而应“大到必须好”。只有守住底线,相关互联网企业才能把握好科技创新的风口,站在社会发展的潮头。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 人民日报 》( 2018年04月13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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