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调研和深入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认为,《暂行办法》颁布一年多以来,很多网约车车辆未能“三证齐全上路”;网约车平台公司与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数据接入则存在数据重复、传输不及时、数据质量差等问题,“这些现象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
对此,李书福建议,网约车应被纳入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统筹管理。
“网约车本质上具有与出租车一样的出行服务特点,互联网只是为其客运业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了新的手段。”在他看来,网约车是一种新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模式,涉及各个道路交通主体的效率与公平,“这是政府必须制定适当管制措施的依据与基本出发点。”
李书福在《净化网约车行业发展空间促平台提升内功》的建议中表示,“为平衡各方利益,促进互联网+交通健康有序发展,网约车必须纳入政府监管。同时,网约车发展过程中暴露了主体责任不清、不公平竞争、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纳入统一条例进行监管,可以促进公平竞争。”
据了解,去年8月,杭州市率先出台《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给予网约车与出租车同等待遇,并纳入统一管理。
“未来,网约车的发展主要是加强规范管理。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要维护行业的有序发展。”徐康明直言,对公开违法的平台以及非法经营的行为,要尽快制定联合惩戒的举措,依法打击。(程鸿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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