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我国首个全民阅读规划《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发布;2017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此前江苏、湖北、辽宁、四川等多地已陆续发布促进全民阅读的地方性法规;2018年1月1日,公共图书馆法正式施行,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
阅读——无处不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阅读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和跨越式发展。”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吴尚之委员介绍,现在全国有400多个城市常设读书节、读书月,60万个农家书屋推动11亿册图书进农村,“书香中国”系列活动每年吸引8亿人次参与。
如今,无论是走进社区、村庄,还是生活在军营、学校,抑或是置身企业、机关,处处都能看到人们怡然读书的身影。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公共图书馆,更成为不少人主要的阅读场所。
“公共图书馆不仅为读者提供基本的借阅服务,而且提供更为舒适的阅读空间。要广泛开展各种读书活动,着力将自身成除打造居住空间、工作空间之外的‘第三空间’,以此来激发人们的阅读兴趣,促进更多的人亲近阅读。”国家图书馆馆长韩永进代表说,现在有不少图书馆的服务已经不再局限于馆内,比如国图与京港地铁合办的“M地铁·图书馆”,就可以为乘客免费提供图书漂流、电子书阅读等服务,让阅读延伸到人们的旅途之中。
西安广播电视台播音部主任孙维代表既是一位知名的节目主持人,也是一名活跃的阅读推广人。在她看来,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等活动的规定,将进一步加强全民阅读活动的推广,帮助更多人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近年来,我国图书质量不断提高,出版结构显著优化,《抗日战争》《火印》《一百个孩子的中国梦》等一大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出版物,满足了全民阅读的多样化需求。”吴尚之委员认为,进入新时代,全民阅读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文化支撑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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