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备考资料(12)
二、信贷管理
81、抵押物处分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2)扣除抵押物应缴纳的税款;(3)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4)赔偿由于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5)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部分。
82、权利质押、动产质押
权利质押指以可以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
动产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把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交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
83、代位权及其行使时注意问题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和权利。农村信用社在行使代位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债权人是否有怠于行使的到期债权;(2)该债权是否专属于债务人,如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则无法行使代位权;(3)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84、贷后检查的内容
贷后检查的内容有:(1)客户及其担保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是否正常,主要产品的市场变化是否影响产品的销售和经营效益;(2)了解掌握客户及其担保人的资产、机构、体制及高层管理人事变化等重大事项,分析这些变化是否影响客户偿债能力;(3)检查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受到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质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4)检查固定资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按期到位,项目贷款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是否按招投标规定进行,项目工程进展是否正常,项目是否能按期竣工,项目竣工投产能否达产等。客户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影响信贷安全的重大事项,应立即采取防范和化解措施,同时报告经营主责任人或逐级报有权审批社。检查中发现的客户重大变化要及时录入信贷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85、贷款风险
由于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金融企业贷款不能有效增值和安全归流,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称之为贷款风险。
86、贷款风险分类法的贷款分类及其实施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分类。
贷款风险分类法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等五类。
贷款风险分类法实施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分为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三类。
87、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呆滞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仍不能归还的贷款。
呆账贷款:系指按借款人的清偿能力或法律规定,确认已无法收回的贷款。
88、不良贷款分账管理的基本原则
不良贷款分账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是不改变法人机构和核算单位以及隶属关系的原则。二是不改变不良贷款债权人的原则。三是不改变不良贷款形成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人的原则。四是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
89、逾期贷款真实性认定标准
逾期贷款真实性认定标准是:(1)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约定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包括呆滞、呆账贷款)。(2)贷款展期后未到期,不作为逾期贷款。(3)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未归还,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列为正常贷款: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重新办理了借款手续;贷款担保有效;属于周转性贷款。
90、呆滞贷款真实性认定标准
呆滞贷款真实性认定标准是:(1)呆滞贷款是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仍未收回的贷款(不包括呆账贷款)。(2)贷款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90天,但生产经营已终止或项目已停建的贷款,应作为呆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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