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_企业精神
黑龙江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企业精神
“诚信、和谐、敬业、有为”是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的企业精神,是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现跨越式和可持续发展的力量源泉和希望所在。
诚信——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政府无信不威,社会无信则乱,农村信用社无信则衰;“诚信精神”旨在要求员工诚信为本,信用为金,忠诚事业,服务至上,言必信、行必果。
和谐——小康社会需要和谐,信用社发展必须和谐,此乃科学发展之要务;“和谐精神”旨在倡导信用社之间协调发展,员工之间和谐默契,银企之间融洽合作、发展共赢。
敬业——敬业乐业,无私奉献是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基本操守;“敬业精神”旨在激发每位员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归属感,身体力行,尽心竭力,兢兢业业,履职尽责。
有为——有为才能实现发展,才能争创一流,才能更好地服务农村、农业、农民;“有为精神”旨在鼓励员工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开拓进取,追求卓越;鼓励各级信用社增加发展实力,提供一流服务,创造一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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