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农信社招聘常识知识—管理常识
行政职能
一、含义和特征
1、含义: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它反映着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式,是公共行政的本质体现。
2、特征:
主体是政府机构;内容是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
基础是国家公共行政权力;依法进行
二、政府的基本职能
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依据政府管理的事务性质横向划分的,它是一种最普遍的职能分类方法,是政府机构设置的主要依据。其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
三、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 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也是当前我国政府机构改革能否成功的必要条件。
1.政企分开的主要内容:
政府与企业的社会职责的分开。政府的社会职责是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进行有效的管理,政府应逐步退出竞争性生产领域,将重点放在发展公益性行业上。
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按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的行使主体应当是分离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要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协调。
政府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行政职能的分开。在政府内部,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必须分开,同一政府机构不能既承担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又承担行政职能。
2.政企分开的主要措施
转变政府职能,大量裁减专业经济部门,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加强和改善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
完善企业所有制,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新型的政企分开的融资、投资体制。
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
政府机构
一、含义
含义:指国家的行政组织,即依照国家法律设立并享有行政权力、担负行政管理职能的那部分国家机构,在我国,亦称为“国家行政机关”。具有以下三层意思:
(1)政府机构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2)政府机构依法享有行政权力并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3)各级政府机构是整个国家行政机关系统的组成部分
二、我国的政府机构体系
(一)中央政府机构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1、国务院的组成人员: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
2、国务院每届任期。每届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同,为5年;且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会议制度。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笔记:另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家主席、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4、国务院所属的工作部门
(二)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政府正副职首长、秘书长(县级、乡级没有)、所属工作部门的正职首长(乡级没有)
2、地方各级政府所属的工作部门(乡级政府没有)
厅、局、委员会
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职务及其非领导职务序列
1.行政领导职务序列:
依法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领导者个人,共有10个领导职务序列,分为13个行政级别。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二至三级
省部级正职:三至四
省部级副职:四至五
厅司级正职:五至七
厅司级副职:六至八
县处级正职:七至十
县处级副职:八至十一
乡科级正职:九至十二
乡科级副职:九至十三
2.非领导职务序列:共8个:
巡视员 助理巡视员 调研员 助理调研员
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 科员 办事员
3、行政领导的产生方式
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和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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