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农村信用社考试笔试试题:金融知识(9)
1.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入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票据的特征
(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2)票据是要式证券。(3)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4)票据是流通证券。(5)票据是文义证券。(6)票据是设权证券。(7)票据是债权证券。
3.票据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4.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其他组织
(2)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5.违约责任的概念和承担形式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
(1)违约金责任;
(2)赔偿损失;
(3)强制履行;
(4)定金责任;
(5)采取补救措施。
6.金融犯罪的概念
金融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使公私财产权利遭受严重损失,根据《刑法》规定应受惩罚的行为。
7.金融犯罪的种类
(1)根据金融犯罪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诈骗型金融犯罪、伪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和规避型金融犯罪。
(2)根据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可以分为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
(3)根据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针对银行的犯罪和银行人员职务犯罪。
8.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是指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事危害国家对货币管理、金融机构组织管理、银行管理的活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
9.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10.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证,或者骗取信用证以及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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