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性不存在问题。过去,针对伤医的处理是碎片化的,虽然伤医者受到行政惩戒,但违规违法者竟然还可以回单位去评优评先,这样会让社会看起来有一种分裂的状态。”邓利强说。
对此,王岳的看法是,关键在于有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一个法律对公民权利的干预应当有一个合法性的基础。再一个就是是否符合比例原则和是否有救济机制。如果这些都具备,那么这个制度就是可以的,但是只要这三个中有一个存在缺陷,都可能导致这个制度本身也会成为伤害公民权利的一个力量”。
“我个人认为未来很难再扩大惩戒。犯罪学有一句名言‘基因推上了子弹,性格瞄准了目标,环境抠中了扳机’,我们更多的心思应该放在环境的改变上,环境的改变包括医疗体制环境的改变、医院管理水平的提升、就医感受的改变、医生人文精神的回归等,多管齐下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矛盾问题。”王岳说。
对此,王岳也向记者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以往的相关法律法规是针对一个人具体行为的法律后果,而没有对社会评价做影响,“‘备忘录’对每个公众的行为都有约束作用,但还是要在一个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从法治建设的角度,我们应该找到一个法律依据,而且要把握好比例原则,即处罚力度和违法行为的后果是否符合一个比例。再一个就是有没有救济途径,比如我认为这个处置是不公平不对的,那么应该有一个地方去进行救济。我认为这些都应该要同步出台”。
在王岳看来,从根本上,目前亟待解决的是医疗体制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公布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一审稿草案,一审稿规定,公立医疗机构的收入和支出要全部纳入相关部门的预算管理,这就意味着要把推向市场的医院重新拉回,回归公立。我想这才是从根本上去改善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记者 赵丽实习生 林靖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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