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四)答案
参考答案
1.【答案】A。解析:请示结语的常规写法有:“当(妥、可)否,请批复(批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批准、审批)”;“特此请示,请批复(批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转报……审批”等。故本题答案选A。
2.【答案】B。
3.【答案】B。解析:联合下发的公文,联合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故本题答案选B。
4.【答案】D。解析: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故本题答案选D。
5.【答案】C。
6.【答案】C。
7.【答案】C。解析: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题目中的中科院某研究所和山西大学是不相隶属的机关,所以应用函。故本题答案选C。
8.【答案】B。解析:公文中的时间表达:第一,除了不必或不允许(如保密的需要)精确表达之外,必须确切地表达时间,要完整地标明年、月、日,特殊时需要标出时、分。第二,避免使用“今年”“明天”“本月”“即日”等需借助其他时间概念才能准确理解的时间代词。第三,禁止使用“上月以前”、“去年之后”等一类不易划定界线的词语。第四,年份一律使用全称,如1985年不得写成85年,如需有关历史年号时,先写公历年份,再将历史年号置于圆括号内。故本题答案选B。
9.【答案】B。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0.【答案】C。解析:听证的权利并不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故A项表述错误。我国人民不是直接管理国家事务,而是选举代表管理国家事务,B项说法错误。我国的民主具有广泛性但并不是全民的民主,D项表述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
11.【答案】A。解析:题干就是合法行政的定义。
12.【答案】B。解析:我国《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的取得,采用是不需登记的自动取得制度,即一旦作品创作完成著作权就自动产生。
13.【答案】C。解析:《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题中A和其叔叔在结婚前并没有达成赠与合同的合意,A结婚后其叔叔赠与电脑,但并未做任何只是归A一人所有的赠与意思表示,故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此电脑应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14.【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本题中,丙不知道甲乙之间存在财产协议,丙应为善意第三人,甲乙之间关于财产协议的约定不应对抗丙,也即对此债务,应该用甲和乙的共同财产清偿。
15.【答案】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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