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材料:
1.德国在联邦宪法中规定:追求全德国区域的平衡发展和共同富裕。因此,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职能分散在全国各地城市,以形成全国城市均衡分布的局面。德国宪法规定了人的基本权利,如选举、工作、迁徙、就学、社会保障等平等的权利,在社会上没有明显的农工、城乡差别,可以说农民享有一切城市居民的权利。农工差别只是从事工作性质的差别。只要农民进城工作,按章纳税,进入社会保障,就成为城市居民。50年代,出台了农民卖地退休补贴政策,对农民卖地退休者国家给予额外退休金,促进了生产方式的转变。
德国拥有大量的有轨电车,为城市的跨区域发展提供了条件。同时,方便的公共交通将各个市镇联系起来,形成网络,加之小轿车的普及,人们的活动半径扩大。人们可以居住在小镇而到别的城市工作,良好的居住环境往往成为人们居住的首要目标。
2.早在19世纪至20世纪期间,美国就从农村社会转变为城市社会。美国的工业化是从棉纺织业开始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到1860年时,农产品加工业在美国工业化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美国工业化的这种特点促使农业等基础产业发展较快,反过来又刺激了工业发展,农工协调发展促进了城市化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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