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英济律师事务所C律师表示,共享单车作为绿色出行带来的社会效益值得肯定,但是运营共享单车的单位必须依法规范管理和有序运营,在城市内部投放单车的行为应依法报批,且不得侵占盲道、机动车道等。所以,“如果共享单车未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华阳城管暂扣共享单车是合法行为”。
但是对于共享单车是否属于经营活动的问题,在法律界依然存在争议。B市某律师认为,经营活动在此处应指直接的买卖行为,华阳城管依据该条款进行单车暂扣属于“打擦边球,有点牵强”。
C市城管委相关人士随后纠正了华阳街道城管办的说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C市城管委的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基层的执法人员依据的法律法规错了”。
C市城管委相关人士表示,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问题的处理应依据《C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自行车等其他非机动车,“禁止在车站、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集散地,以及医院、学校、商场、步行街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周边区域非停车道路上停放”。
对于刚刚发生的单车管理争议,11月28日,C市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进行了研究。会议强调,对待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新模式、新业态,要强化法治意识,遵循市场规律,尽快研究出台共享单车管理标准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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