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体制的五种经济成分,到1982年现行宪法明确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宪法法律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1986年实施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让境内外人员往来实现依法管理;九十年代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先后制定,确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新的市场体系……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行进到哪里,法治就跟进到哪里。
仅在党的十八大后五年间,国务院部门已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00多项,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70%以上。大刀阔斧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经济社会活力进一步释放。
“有恒产者有恒心”。风清气正,才好放手创业干事。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人民法院加大甄别纠正涉产权案件力度,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法治的力量给企业家们吃下“定心丸”。
铁腕惩恶扫出朗朗晴天,社会才能和谐稳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
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发起总攻,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一批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被揭开盖子、撕开口子、挖出根子,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决胜全面小康。
厉行法治,重在法之必行。一个繁荣富强的法治中国,必然是人人尊法守法的法治社会。
曾经信“访”不信“法”,如今遇事先找“法”;曾经律师难找、公证难做,如今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帮助;打官司别再“找领导”,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有了“高压线”……法治权威成为每一个公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每个人都是法治中国的亲历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场深刻而重大的社会变革,为社会繁荣发展、国家长治久安夯基垒台。法治的力量,犹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护航中国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谱写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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