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明自身观点。
在网络时代的背景下,非现金支付、面部识别的安防系统等科技逐步融入我们的生活,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是科技力量的进步应以服务我们的工作、生活为目的,不能泛滥成为侵害他们权益的工具,所以科技的力量必须接受法律、道德的约束,更好的为我们所用。
2.结合社会实际进一步阐述分析。
(1)人脸识别给我们带来了诸多便利。它是在计算机发展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种安防、交易验证系统。在现在的信息技术下,交易、安防等行为的便捷性必然建立在个人数据上。网络购物、线下搜码支付、使用新的APP等行为都需要我们提供独特的个性身份识别系统,从最初的大量账号、密码、动态口令,到现在的面部识别,都具有身份识别的唯一性。
它对于公共安全系统而言,通过社会上大量的摄像监控采集嫌疑人信息,可以提高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对于企业、单位而言,设置人脸识别可以对成员、顾客信息进行快速有效辨认,提供交易、安防的效率和效果;与个人而言,日常的交易支付、家用安防等也让我们感受了安全、便捷。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