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首长制。亦称部长制或独任制,指行政机关权力交由行政首长一人负责,并同时承担全部领导责任的组织体制。
【优点】权力集中,指挥高度统一、命令上下贯通,对信息的反应速度和决策的速度都比较快,因而行政效率较高,行政责任也比较明确,因而为多数国家政府所采用。
【缺点】可能由于行政首长个人的局限性而贻误决策,或者滥用权力、独断专行、营造私利,而置国民利益于不顾。
委员会制。亦称集体制或会议制,指行政权力交由若干人组成的集体共同负责,并集体承担领导责任的组织体制。
【优点】委员会制体现民主精神,有利于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集思广益,也有助于防止和克服舞弊现象。
【缺点】可能出现职责不清、争功诿过、决策迟缓、行动不力等现象,并可能由于法不责众而妨碍行政责任的落实和行政纪律的执行。
首长制。亦称部长制或独任制,指行政机关权力交由行政首长一人负责,并同时承担全部领导责任的组织体制。
【优点】权力集中,指挥高度统一、命令上下贯通,对信息的反应速度和决策的速度都比较快,因而行政效率较高,行政责任也比较明确,因而为多数国家政府所采用。
【缺点】可能由于行政首长个人的局限性而贻误决策,或者滥用权力、独断专行、营造私利,而置国民利益于不顾。
委员会制。亦称集体制或会议制,指行政权力交由若干人组成的集体共同负责,并集体承担领导责任的组织体制。
【优点】委员会制体现民主精神,有利于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集思广益,也有助于防止和克服舞弊现象。
【缺点】可能出现职责不清、争功诿过、决策迟缓、行动不力等现象,并可能由于法不责众而妨碍行政责任的落实和行政纪律的执行。
“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讨论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回答的课题。把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知常明变者赢,守正创新者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能自我满足,更不能固步自封,而是要把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既要坚定信心,也要锐意进取。比如,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再比如,面对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严峻的风险挑战,必须着力抓好重大制度创新,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事实证明,兼顾制度自信与创新自觉,保持守正坚定与创新激情,才能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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