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援助,精准施策
实践中,各地人社部门往往会针对援助对象不同的就业需求实施分类援助。
——对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急需就业的重点群体,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
对零就业家庭而言,每月的低保补助,固然是“雪中送炭”,但仍属于较低水平的救济,相比之下,提供岗位、实现就业是一种更为积极的保障。大龄失业人员上有老,下有小,退休尚早,再就业年龄偏大,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劣势。因此,由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他们再就业显得尤为关键。
保洁员、交通协管员、报刊销售员、社区卫生员……一个个由政府出资“购买”的公益性岗位被送到了就业困难人员手中。
吉林省人社厅副厅长黄明介绍,政府不仅自主开放公益性岗位,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发企业公益性岗位。“提供公益性岗位的企业,不仅可以享受适当的岗位补贴,还能在相应期限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对希望稳定就业的群体,提供针对性强的岗位信息,并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社保补贴、税收减免政策。
代诗瑞家住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左店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他一直希望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带领全家脱贫。2018年,通过就业推荐,代诗瑞来到邻近的水湖镇工业园阪信电线有限公司打工。“每月收入能有2000多元,工作稳定了,两个孩子也能到县城上学了,生活更有盼头。”代诗瑞说。
“我们招募了6名就业困难人员到生产线上工作。”阪信电线人事经理郭小梅介绍,每招用一名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可以拿到100元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每月可节省社保缴费879元,一年就能省1万多元,企业的动力更足了。
——对有创业愿望的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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