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产业创新平台。落实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实施细则(试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水平和创新能力。自2016年开始,对新认定或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给予200-500万元、省级分别给予50-200万元不等的财政资金奖励。围绕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重点,促进优质创新资源整合,探索建设一批产业创新中心,搭建创新资源共享平台,促进京津与河北科技基础设施、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创新资源共享共用。
(四)实施一批重大高技术产业化和应用示范项目。依托优势企业或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每年滚动实施百项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支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吸引、承接京津创新成果在我省进行孵化转化。重点推进新型显示技术、新一代半导体材料、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封装测试设备、抗肿瘤新药、生物天然提取物、石墨烯、3D打印材料、动力电池等一批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抢占竞争制高点,打造产业新优势。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智能制造等领域,依托优势企业支持建设一批具有明确市场需求的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基础性、平台性应用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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