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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来源: 2020-01-13 09:36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一)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注意适用范围】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
(二)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注意适用范围】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
(三)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注意适用范围】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
【例题·单选题】位于中国境内的某外国企业常驻机构2013年度的经费支出额为300万元,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支出额,经税务机关核定利润率为15%,营业税税率5%,该机构2013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万元。
A.30                
B.4.5
C.14.06            
D.9.56
【答案】C
【解析】该机构2013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00÷(1-15%-5%)×15%×25%=14.06(万元)。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
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的计算与管理办法
(一)政策性搬迁的界定
1.政策性搬迁
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的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为政策性搬迁。
2.核算和管理
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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