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收入
包括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本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等。
(1)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
(2)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
搬迁补偿收入 (3)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
企业搬迁收入 (4)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受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偿
(5)其他补偿收入
搬迁资产处置收入: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企业各类资产所取得的收入
【特别提示】由于对存货的处置不会因政策性搬迁而受较大影响,因此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
(三)搬迁支出
企业的搬迁支出,包括搬迁费用支出以及由于搬迁所发生的企业资产处置支出。
1.搬迁费用支出,是指企业搬迁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停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临时存放搬迁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以及其他与搬迁相关的费用。
2.资产处置支出,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各类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变卖及处置各类资产的净值、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支出。
企业由于搬迁而报废的资产,如无转让价值,其净值作为企业的资产处置支出。
(四)搬迁资产税务处理
1.企业搬迁的资产(原资产)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涉及的资产,区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是,企业搬迁的资产经过简单安装或不需要安装(如无形资产)仍可以继续使用的,在该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就其净值按规定的该资产尚未折旧或摊销的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或摊销;
二是,企业搬迁的资产需要大修理后才能重新使用的,应按该资产的净值加上大修理支出,作为该资产的计税成本。在该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按该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或摊销。
【提示】搬迁形成的大修理支出应进行资本化,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2.企业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新购置资产)
自2012年10月1日起,企业政策性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应按规定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及折旧或摊销年限,其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在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后,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年限摊销。
【了解】
凡在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施行前已经签订搬迁协议且尚未完成搬迁清算的企业政策性搬迁项目,企业在重建或恢复生产过程中购置的各类资产,可以作为搬迁支出,从搬迁收入中扣除。但购置的各类资产,应剔除该搬迁收入后,作为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并按规定计算折旧或费用摊销。凡在施行后签订搬迁协议的政策性搬迁项目,应按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政策性搬迁被征用的资产,采用资产置换的,其换入资产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资产的净值,加上换入资产所支付的税费(涉及补价,还应加上补价款)计算确定。
(五)应税所得
包括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本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等。
(1)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
(2)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
搬迁补偿收入 (3)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
企业搬迁收入 (4)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受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偿
(5)其他补偿收入
搬迁资产处置收入: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企业各类资产所取得的收入
【特别提示】由于对存货的处置不会因政策性搬迁而受较大影响,因此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
(三)搬迁支出
企业的搬迁支出,包括搬迁费用支出以及由于搬迁所发生的企业资产处置支出。
1.搬迁费用支出,是指企业搬迁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停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临时存放搬迁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以及其他与搬迁相关的费用。
2.资产处置支出,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各类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变卖及处置各类资产的净值、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支出。
企业由于搬迁而报废的资产,如无转让价值,其净值作为企业的资产处置支出。
(四)搬迁资产税务处理
1.企业搬迁的资产(原资产)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涉及的资产,区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是,企业搬迁的资产经过简单安装或不需要安装(如无形资产)仍可以继续使用的,在该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就其净值按规定的该资产尚未折旧或摊销的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或摊销;
二是,企业搬迁的资产需要大修理后才能重新使用的,应按该资产的净值加上大修理支出,作为该资产的计税成本。在该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按该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或摊销。
【提示】搬迁形成的大修理支出应进行资本化,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2.企业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新购置资产)
自2012年10月1日起,企业政策性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应按规定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及折旧或摊销年限,其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在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后,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年限摊销。
【了解】
凡在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施行前已经签订搬迁协议且尚未完成搬迁清算的企业政策性搬迁项目,企业在重建或恢复生产过程中购置的各类资产,可以作为搬迁支出,从搬迁收入中扣除。但购置的各类资产,应剔除该搬迁收入后,作为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并按规定计算折旧或费用摊销。凡在施行后签订搬迁协议的政策性搬迁项目,应按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政策性搬迁被征用的资产,采用资产置换的,其换入资产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资产的净值,加上换入资产所支付的税费(涉及补价,还应加上补价款)计算确定。
(五)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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