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分类用处
分类用处:
①判断合同是否成立。
②责任性质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义务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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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判断合同是否成立。
②责任性质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义务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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