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行测知识点(6)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
1.国家行为,比如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比如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内部行政行为,比如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最终裁决,比如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5.刑事司法行为,比如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行政调解行为与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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