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吴某是甲公司的高管。双方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吴某离职后, 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吴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5万元。在劳动合同期第三年,公司拖欠工资,吴某不满,公司认为吴某不服从公司安排,通知吴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吴某同意公司不支付5万元补偿金,但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司拒绝后吴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乙企业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吴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下列判断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集体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小张(高管)与华为公司的劳动合同约定:(1)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4个月,试用期月工资8000元,试用期满后约定月工资12000元;(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小张在3年内不得从事与华为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小张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5万元。对华为公司与小张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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