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胎龄满42周
B. 出生体重4200克
C. 出生体重在同胎龄儿平均体重的第85百分位
D. 胎龄37周,出生体重2200克,体重在同胎龄儿平均体重的第8百分位
E. 胎龄36周,出生体重2600克
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彩电,双方未约定交付地点,合同订立时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彩电现存在A地某码头仓库中。甲公司住所地为B地,合同履行期届至时已运至C地。乙公司位于D地,则双方若未作补充约定,依交易习惯及合同条款又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为( )地。
A.A
B.B
C.C
D.D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建造10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
A.乙方承建的该1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
B.甲乙双方
C.承建该商品房的工程劳务
D.该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背书人甲将一张60万元的汇票分别背书转让给乙和丙各20万元、40万元,下列有关该背书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背书无效
B.背书有效
C.背书转让给乙20万元有效,转让给丙40万元无效
D.背书转让给乙20万元无效,转让给丙40万元有效
甲、乙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后来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该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定金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B.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C.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定金合同无效
D.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下列项目中,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是( )。(第四章.固定资产)
A.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手续的自用厂房
B. 融资租出的大型设备
C. 房地产企业目前正在开发的商品房
D. 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
甲公司自行建造某项生产用大型设备,该设备由ABCD四个部件组成。建造过程中外购设备和材料成本3 660万元,发生人工成本600万元,资本化的借款费用960万元,安装费用500万元,为使其正常运转发生测试费300万元,外聘专业人员服务费180万元,员工培训费60万元。2011年1月31日,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预计该设备整体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ABC部件的预计使用年限均为10年,D部件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税法规定该设备采用年数总和法按5年计提折旧,且预计净残值为零。对于该设备,税法与会计初始计量没有差异。甲公司预计该设备每年停工维修时间为15天。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设备2011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是( )。(第四章.固定资产)
A. 568.33万元
B. 573.83万元
C. 495万元
D. 540.83万元
关于工作量法的表述,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第四章.固定资产)
A. 工作量法是根据预计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B.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C. 工作量法不适用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D. 存货的后续计量会涉及工作量法
甲公司由于地址搬迁,于2×12年12月6日以其自用办公楼置换乙公司的一栋办公楼,甲公司换出的办公楼系2×09年12月10日购买,账面原值为1 2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无残值,置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甲公司支付补价100万元,乙公司换出的办公楼系2×12年6月购买,账面原值1 000万元,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置换日的公允价值为1 100万元。假定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如果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置换乙公司的办公楼入账价值是( )。(第四章.固定资产)
A. 1 100万元
B. 1 000万元
C. 840万元
D. 905万元
下列有关资产组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B. 资产组的认定,应当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监控方式
C. 资产组的认定,应当考虑企业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
D. 企业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的,只有这些产品用于对外出售时,才表明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能够独立创造现金流入,如果这些产品仅供企业内部使用,则不能将这些资产的组合认定为资产组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