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民事救济途径
B.行政法上的救济
C.道义上的救济
D.责任救济途径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行政责任
D.违宪责任
A.停止侵害
B.补偿损失
C.有期徒刑
D.公开致歉
A.被诉侵犯的商业秘密不存在的抗辩
B.通过独 立研究开发获得商业秘密的抗辩
C.以无意取得为理由进行抗辩
D.通过情报分析获取商业秘密
A.信息已经为公众所知悉,是公开的信息
B.权利人未对该信息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C.商业秘密不具有价值性,不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D.商业秘密过于隐秘,为大众所不知
A.秘密性
B.价值性
C.保密性
D.规模性
A.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
B.对于恶意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
C.我国负责制止不正当竞争的监督检查部门是公安部门
D.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行政责任形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侵害、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A.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只有经营者
B.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观方面体现为故意或者过失
C.侵犯商业秘密的客体是指商业秘密所有人对其商业秘密所享有的财产利益以及与此相关的商业自由和诚实商业习惯
D.侵犯商业秘密的客观表现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A.生产者
B.经营者
C.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生产者
D.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经营者
E.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组织者
A.地理标志保护的类型主要有地理标志产品专门保护、以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保护的地理标志两类
B.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
C.地理标志采取的是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并行的方式
D.地理标志保护不受《民法总则》保护,主要受《商标法》保护
E.地理标志产品专门保护遵循申请自愿,受理及批准公开的原则,实行的是审核批准和注册登记制度
A.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提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B.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向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
C.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对拟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相关文件、资料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D.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核准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经财政部批准方可进行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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