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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创新研究

来源: 2017-09-15 13:20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作为特殊人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对他们进行管理和服务,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个重要课题。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近年来,河北省司法厅以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以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为根本,深入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开拓创新,强化措施,强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构筑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一条龙”教育管控模式,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标准、高起点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

河北省的社区矫正工作始于25年,是司法部确定的第二批l2个试点省市之一,首次确定了l2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29年l2月,按照司法部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高标准、高起点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积极实践,实现了工作机制、工作方法的创新和突破,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跨跃式发展,实现了全覆盖、规范化、低犯罪。全省11个设区市的173个县(市、区)、2243个乡镇(街道)全部试行了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5465人,解除9614人,目前在册15851人。21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司法部领导到河北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对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积极评价。我省两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一是提高认识,敢于担当,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中央将社区矫正工作明确为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司法行政部门莫大的信任。社区矫正既能够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发展又能够扩大、丰富司法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展示司法行政作为,同时也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了严峻考验。面对挑战和风险,全省上下敢于突破,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尤其是县区司法行政部门的同志们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承担起了崭新的使命。

二是突破创新,建章立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崭新的工作,没有完备的法律和政策依托。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在全国首创了社区矫正帮教协议书制度和出监(所)必接必送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分工,有效防止和避免了脱管、漏管和失控;积极实施审前社会调查,及时向法院提交审前社会调查报告,为法院的裁判提供参考,保障社区矫正的有效实施。

三是创新手段,强化措施,在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机制上实现新突破。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的基础性工作,是重塑社区服刑人员精神和灵魂的系统工程。我省注重强化县级司法局、执法单位、基层司法所、帮教小组和服刑人员亲属等责任主体的监管矫治责任,形成了“五位一体”的工作格局,铸起了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五道防线”,增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控制力和教育矫正力。切实做到了“三个不放过,三个到位”,即:对纳入社区矫正范围的每一名服刑人员不放过,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矫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服务工社区服刑人员不放过,进行跟踪管理,做到两头包、双列管,教育帮扶到位;对思想不稳定、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不放过,进行重点监管和教育,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体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同时,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在全省实施推广电子监控定位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管,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

四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夯实社区矫正组织基础。机构队伍建设是做好社区矫正的关键。全省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专门办事机构,一是成立了由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政府及公安、法院、检察院、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团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主体地位。二是省、市、县、乡四级分别成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省司法厅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处;各市、县(市、区)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科(处);各乡镇(街道)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承德市经编制部门批准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承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并于21年8月底在全部县、区建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局,目前全省已有3O个市、县、区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局。同时,以专业化、职业化和社会化建设为重点,建立社区矫正三支队伍,即:司法行政指导管理的专业化队伍,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的职业化帮教队伍,社会志愿者为主体的帮教志愿者队伍,在全省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积极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管理

近年来,全省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的广大工作人员和各类帮教组织积极探索管理新举措,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全省没有发生刑释解教人员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事件,受到了中央综治委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一是建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省成立了由副省长任组长,省综治办、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民攻厅、省人社厅等1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省综治委刑释辞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省司法厅设立办公童。省、市、县、乡均成立了类似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中{2OLO]5号文件下发后,不少市、县重新调整了组长、刮组长和其他人员。

二是提高服刑在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为安置帮教工竹奠定基础。全省各监狱、劳教单位按照周永康同志提出“首要标准”,大力加强服刑在教人员文化教育、技能培训;}I教育改造质量评估工作,提高其释解后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业能力;与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基本信息沟通机制,翅步消除假身份、假姓名、假地址,即“三假人员”,全省耶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核实反馈率在全国名列前茅。

三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各地在做好法律文书移交、衔接的同时,认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必接必送制度,做到刑释解教人员移交、衔接,既体现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又防止了脱管、漏管。有条件的地方对评估结果为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接回,并直接交给公安派吐所,落实了责任民警和帮教措施。对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乡镇政肩(街道办事处)派人将其接回,解决他们生活困难的问题,落实了帮教措施。对评估结果为一般帮教对象的,由司法动员其家庭成员将其接回。对特殊情况的,由监狱或劳教将其送回,并落实了管控措施。

四是建立多层面的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解决他们:回归社会后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刑释解教后生存、生活匪难,需要帮扶的人员,全省各地建立了一批刑释解教人员渡性安置(培训)基地,其中政府投资建立两个,即:石家庄蓝天培训中心、河北元升职业学校,其他依托民营企业建立,如秦皇岛宝顺碧海安置培训基地、唐山迁西齐心轧钢厂等,或依托乡镇或个体经济组织建立了安置基地。这些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的建立,使大批“三无人员”和家庭困难的人员,得到了及时的安置就业,顺利融人了社会,从根本上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

三、以人为本。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

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作为社会特殊人群,当前,应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工作理念,开拓进取,创新举措,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化水平。通过实践而总结升华的制度是推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发展的重要保障。认真总结经验,学习先进,注意修订或制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保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立法呼吁,为立法工作充分调研,建言献策。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人力及业务资源和实践经验来看,司法行政部门已具备了承担社区矫正的条件和能力。目前,《刑法修正案(八)》已出台,规定了管制、缓刑、假释三种刑罚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各地应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社区矫正法》的出台,为从立法高度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主体和工作程序、职责范围打好基础。

三是进一步加强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建设。各级政府应拨付专款建立一批集教育、食宿、培训、就业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健全制度,完善组织机构,配齐人员,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打造一个温馨家园,使他们心有所属、心有所依,并鼓励企业安置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由财政给予专项经费补助,使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尽快融入社会。全省各市、县(市、区)建立至少两个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努力解决其就业问题。

四是加强心理矫治,建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基地。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心态是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的重要保障。各社区要建立心理矫治中心,聘请专业心理矫治人员,提高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矫治水平,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人社会。

五是进一步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和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保护教育工作。各级政府应拨付专款建立少年儿童保护教育基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各市建立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并逐步向县(市、区)延伸。

六是进一步加强对患有精神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帮扶。每年都有一批患有精神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回到社会,同时监狱内和社会上还有一批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因鉴定费用过高、家庭负担重和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不能得到合理救助,严重影响着监狱生活、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也不利于患者自身的康复。鉴于河北省实际,并从人道关怀出发,应建立患有精神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救助中心,或与精神病医院合作,由政府拨款进行委托治疗,促进患有精神疾病人员的康复,防止和避免恶性事件再次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七是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帮扶特殊人群的良好氛围,筑牢“人民防线”,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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