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预习题及答案九
M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M 公司)是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为了进一步发挥内部控制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2018 年 M 公司对内部控制建设提出了如下工作要点:
(1)内部控制体系优化
①控制目标。确定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要切实做到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不存在任何风险。
②内部环境。M 公司根据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规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是根据职能部门拟定的企业发展战略方案,审议批准企业发展战路。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下设发展规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与内部控制部、资产管理部、营销部、采购部、内部审计部等,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等。
③内部控制评价。M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应该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等四个要素入手(内部监督本身不作为评价的对象),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评价的核心指标体系。在评价方法上,着重采用调查问卷法和实地查验法,认为不适宜采用个别访谈法、专题讨论法,因为这些方法占用业务人员时间较多,耽误本职工作;穿行测试法因过于复杂,也没有采用。
在评价过程中,应着重评价内部控制的运行缺陷,因为涉及面广,执行力度参差不齐;而对设计缺陷没有过多关注,因为内部控制设计缺陷经过内部专家和外部咨询机构的反复论证后几乎不可能存在。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仅应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报告,也该向社会公开披露;但对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因涉及内部商业秘密或企业信誉,而且与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无关,因此只对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报告,不向社会公开披露。
(2)内部控制审计
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结构。为提高审计效率,董事会决定自 2018 年起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董事会建议聘任为 M 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的 B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 B 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18 年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以备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需求,逐项判断资料(1)和资料(2)的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案例参考答案及分析】
(1)资料①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一:内部控制目标是要切实做到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0.5 分)
理由:内部控制目标不仅包括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还包括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经营效率和效果目标、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的目标。 1.5 分) 教材 227页)
不当之处二: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不存在任何风险。(0.5 分)
理由:内部控制的任务是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范围内。或:内部控制不能完全消除公司面临的全部风险。(1 分)(教材 230 页)
资料②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一:战略委员会审议批准企业发展战略。(0.5 分)
理由:董事会下设的战略等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战略委员会对企业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形成发展战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1.5 分)(教材 236 页)
不当之处二:经理层下设内部审计部不当。(0.5 分)
理由:无法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符合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1 分)(教材 229 页)
资料③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一:内部监督本身不作为评价的对象。(0.5 分)
理由:内部监督是内部控制五要素之一,应该作为评价对象,从是否建立内部监督制度等内容上进行评价。(1 分)(教材 229 页)
不当之处二:不采用个别访谈法、专题讨论法和穿行测试法。(0.5 分)
理由:企业应根据评价内容和被评价单位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各种评价方法。 1 分) 教材 265 页)
不当之处三:设计缺陷不必过多关注。(0.5 分)
理由:企业应该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实施评价。(1 分)(教材 263 页)
不当之处四: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必向社会公开披露。(0.5 分)
理由: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企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发表意见,并对外披露。(1 分)(教材 265 页)
资料(2)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 B 会计师事务所签订 2018 年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0.5 分)
理由: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 1 号》的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是有别于财务报表审计的独立业务,企业应就该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独立的业务约定书。(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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