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仿真习题及答案九
【例题·单选题】(2017年)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随后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函件后,忘了交给已经看到要约函件的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未成功的法律原因是( )。
A.乙公司的要约已被撤销
B.乙公司的要约已被撤回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约人可以要求撤销该要约。该题中“要约作废”的函件是要约生效后到达的,所以只能是撤销。
【例题·单选题】(2017年)秦某与李某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秦某为卖方,住在甲市;李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交易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也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关于该合同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交易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
B.交易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
C.交易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
D.交易货币和货物均在乙市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履行。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的,对于交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例题·多选题】(2016年)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包括( )。
A.合理性原则 B.全面履行原则
C.合法性原则 D.公平原则
E.诚实信用原则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手机的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先交货,三天后乙公司付款。甲公司在交货前,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拒绝交货。此案中,甲公司行使的是( )。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义务一方行使的权利。
【例题·单选题】(2017年)甲向乙借了300元钱,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笔记本电脑,修理费恰好是300元。则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 )。
A.提存
B.抵销
C.混同
D.免除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终止。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例题·单选题】合同终止最正常、最主要的形式是( )。
A.提存 B.抵消
C.混同 D.合同履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合同履行是合同终止最正常和最主要的形式。
【例题·单选题】(2016年)关于定金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B.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C.定金罚则和违约可以同时并用
D.定金具有担保作用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定金。《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可见,违约金与定金的罚则并不能并用,二者只能择其一适用。
【例题·多选题】(2015年)关于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定金和违约金无本质不同
B.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
C.定金数额由法律直接规定
D.定金罚则和违约金可以并用
E.定金的担保作用是通过定金罚则体现的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担保。选项A错误,定金与违约金的性质不同,定金主要起合同担保的作用,而违约金则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选项C错误,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选项D错误,违约金与定金的罚则不能并用,二者只能择其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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