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吸收直接投资与引入战略投资者
吸收直接投资与引入战略投资者
吸收直接投资是企业权益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中,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则是吸收直接投资的管理决策所关注的重点。
只有符合下述特征的投资者才是合格的战略投资者:
(1)资源互补。投资双方处于相同或相近产业,或者双方的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且投资者在行业中有很高的声誉和实力,足以帮助被投资企业提高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能够形成规模经营效应或互补效应,或通过业务组合规避不可预测的各种经营风险。
(2)长期合作。战略投资者因其投资量大而成为公司的重要股东,有能力、意愿和时间等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寻求与企业在优势领域的合作。
(3)可持续增长和长期回报。战略投资者因长期稳定持有公司股份,而与被投资企业共同追求可持续增长,并以此取得长期战略利益与长期回报,而非通过短期市场套利而取得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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