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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划分

来源: 2019-06-16 16:29

 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划分:

 
收购控股是指并购后并购双方都不解散,并购企业收购被并购企业至控股地位。 绝大多数都是通过股东间的股权转让来达到控股目的。
 
吸收合并是指并购后并购企业存续,被并购企业解散。 
 
新设合并是指并购后并购双方都解散,重新成立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这种并购在我国尚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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