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经济师考试金融辅导讲义:第七章第二节
知识点:单位存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科目
1.单位活期存款
核算银行吸收的企事业单位的活期存款的科目,属负债性质。
2.单位定期存款
核算银行吸收的企事业单位的定期存款的科目。
“单位定期存款”和“单位活期存款”科目,均应按存款单位及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知识点:储蓄存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科目设置
银行办理储蓄存款业务,应分别设置“活期储蓄存款”和“定期储蓄存款”两个科目,分别核算个人的活期储蓄款项和定期储蓄款项。两科目均属于负债性质。
对“活期储蓄存款”科目,应按居民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定期储蓄存款”科目则按居民个人及定期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知识点:贷款业务的会计处理(重点内容)
(一)科目设置(资产业务,增加的时候都在借方,减少的时候在贷方)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设置“贷款”“贴现资产”和“贷款损失准备”三个会计科目。
1.“贷款”科目核算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等。
由于我国将票据贴现纳入贷款管理,所以,本处贷款业务的会计处理还包括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
(1)“贷款”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2)商业银行可根据实际在“贷款”一级科目下设置“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等二级科目。
分别反映银行发放的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各种贷款和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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