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辅导讲义:第一章第三节
知识点:公共物品与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或公共经济,理论基础是“公共物品”和“市场失灵”理论。
公共物品的定义:按照美国经济学家萨谬尔森的定义:纯公共物品是指这样的物品,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
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
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与消费的特点,其效用为整个社会的成员所共同享用,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个人或集团享用。 |
理解 |
依据收益范围的大小,可以将公共物品区分为全国性公共物品和地区性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总是向全国或某个地区的所有成员来提供其效用。 |
受益的非排他性(核心特征) |
个人或集团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影响或妨碍其他个人或集团同时消费该公共物品,也不会影响其他个人或集团消费该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 |
理解 |
公共物品不能对拒绝付款的个人或经济组织加以阻止;任何人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将其不喜欢的公共物品排除在其享用品的范围以外。【国防】 |
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核心特征) |
某个人或集团对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和妨碍其他人或集团同时享用,消费者的增加不引起生产成本增长,即增加一个消费者,其边际成本等于零。 |
理解 |
意味着可能形成“免费搭车者”:获得公共物品的消费者无须通过市场采用出价竞争的方式。 |
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 |
提供公共物品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追求社会效益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
拓展 |
1.实际生活中,除了完全的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外,还存在兼有公共物品特征与私人物品特征的,或不完全的私人物品和不完全的公共物品的“混合物品”。 |
知识点:财政的一般特征
财政分配的主体
财政分配的主体是国家。财政分配以国家存在为前提,由国家来组织进行,国家在财政分配中居于主导地位。这是财政分配区别于其他分配形式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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