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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辅导讲义:第五章第三节

来源: 2019-06-24 17:13

   知识点:关税的概念、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由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国境→一个国家以边界为界限,全面行使主权的境域,包括领土、领海和领空。

  关境→一个国家关税法令完全实施的境域。

  一般而言:国境=关境

  特殊情况:国境≠关境

  (二)关税的纳税人

  货物的纳税人: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发货人。

  物品的纳税人:入境时随身携带行李、物品的携带人;各种入境运输工具上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进口个人邮件的收件人。

  (三)关税的征税范围

  凡是国家允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规定应税的货物、物品,均属于关税的征税范围。

  货物:贸易性商品;

  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我国国境或关境的个人物品。除关税优惠政策规定外,进口货物大部分都征收关税;出口货物一般不征税,仅对少部分货物征收出口关税。

  知识点:关税的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

  关税完税价格概念:

  关税完税价格: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的价格。

  实际成交价格:一般贸易项下进口或出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的价格。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一般货物完税价格

  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

  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2.特殊货物完税价格

  (1)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2)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经海关批准留购的暂时进境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知识点:关税的税收优惠

  (一)法定减免税

  1.免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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