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经济师《农业》辅导讲义:第三章第二节
【知识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涉农财政政策的历史回顾
第一阶段(1978-1994年)
财政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管理体制改为财政包干体制,并明确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在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重点。 增加和引导各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
第二阶段(1994-2002年)
财政支出保证范围也相应地进行了调整,“三农”支出、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务领域住处逐步成为财政支出的重点
1994年,国家实施了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2000年,率先在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这一时期, 财政支农资金总量较大幅度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结构趋于合理;财政支农的机制和方式方面发生了积极变化。例如,在财政扶贫领域和农业综合开发领域,引入了世界银行的项目管理办法,如报账制、专家评审制、绩效评价制度等。
第三阶段(2003-今)
2003年,党中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我国财政支农政策开始实现战略性转变。
(1)2004年,中央连续出台12个“中央一号文件”,实施了以“四减免”(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四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的支农、惠农政策。
(2)从政策层面看,财政支农的重点由原来的促进农业生产为目标,转向以促进农业农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作为财政支农新的着力点。
(3)具体的政策措施:①农业税全面取消;②财政支农力度显著加大;③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断改善;④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⑤逐步将农村事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
目前,以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加强生态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发展等政策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框架体系已经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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