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新教材知识点:境外投资财务管理职责
境外投资财务管理职责
(1)国有企业的股东(大)会、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内部决策机构,对本企业境外投资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内部决策机构应该重点关注以下财务问题:
①境外投资计划的财务可行性;②增加、减少、清算境外投资等重大方案涉及的财务收益和风险;③境外投资(项目)财务负责人人选的胜任能力、职业操守和任职时间;④境外投资企业(项目)绩效;⑤境外投资企业(项目)税务合规性及税收风险;⑥其他重大财务问题。
(2)国有企业应当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确定一名主管境外投资财务工作的负责人。以确保决策层有专人承担财务管理职责。
(3)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对境外投资履行以下职责:
①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财务制度和国际通行规则制定符合本集团实际的境外投资财务制度,督促所属企业加强境外投资财务管理;
②建立健全集团境外投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③汇总形成集团年度境外投资财务情况;
④组织所属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绩效评价工作,汇总形成集团境外投资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⑤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违规决策、失职、渎职等导致境外投资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