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新教材知识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12月31日作为基准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常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 | |
评价 结论 |
企业对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出具评价期末内部控制有效结论;否则,不得作出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 |
期后 事项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发生重大缺陷的,企业须责成内部控制部门予以核实,并根据核查结果对评价结论进行相应的调整。 |
编制 主体 |
包括单个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
编制 程序 |
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撰写、报经理层审核、董事会审批后确定。 |
对外 披露 |
上市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必须向社会公开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
报告 使用 |
内部控制评价是企业自我评价,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使用报告时, 还应该结合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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