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知识点: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知识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总原则: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基本处理原则是购买法。采用购买法核算企业合并的首要前提是确定购买方,然后确定购买日,即发生控制权转移的日期。
同时满足了以下条件时,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按照规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
(4)购买方已支付了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支付剩余款项。
(5)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收益和风险。注: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日是指按照有关标准判断购买方最终取得对被购买企业控制权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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