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新教材知识点:国有资产评估
【知识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
行政单位 | 事业单位 |
行政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1)行政单位取得的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资产;(2)拍卖、有偿转让、置换国有资产;(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1)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2)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3)合并、分立、清算;(4)资产拍卖、转让、置换;(5)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6)确定涉讼资产价值;(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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