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新教材知识点:国有资产配置
【知识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
行政单位 | 事业单位 |
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财政部门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方式主要有购置、调剂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
行政单位购置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报批程序为: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测算经费额度→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行政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 事业单位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包括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进行的购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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