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经济师资格考试政策这五大变化,你知道了吗?
增设了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原文摘录】
根据人社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确定初级、中级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合格标准。
第十二条: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第十三条 各地区、各部门及具有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按照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开展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根据人社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
第十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政策解读】
根据以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可知,2020年以后,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也将由各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考试,此前人社部公布的2020年考试计划中也提到,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9月12日,参与当地人社局组织的《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考试并通过后,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要注意的是,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考生除参加完高级经济师考试之外,还需在参与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环节,才能获取高级经济师职称。
调整了考试专业设置
【原文摘录】
根据人社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有关规定:
第七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第八条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第十二条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第十四条 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
根据人社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
第四条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政策解读】
为了更直观的给大家展示新政策对哪些专业做出了修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设置新旧对比表,可供参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调整
①原工商管理、商业经济合并为“工商管理专业”2020年后,经济师资格考试将原有的15个专业类别调整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具体变化如下:
②原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邮政专业合并为“运输经济专业”
③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专业合并为“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
④“知识产权”为新增专业。
初级、中级和高级考试均设置上述10个专业设置,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调整后的专业设置基本覆盖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领域,既延续了过去的主体专业设置,又根据新时代经济发展要求,进行了优化整合和新设,更加科学合理和简约。
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可保留一年
【原文摘录】
根据人社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第六条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政策解读】
2020年后,获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条件,从考生需要参与人社局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师资格考试并且在“一年内通过《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实务》2个科目”,变成了“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实务》2个科目”!
也就是说考生在两年里这2个考试科目均达到合格标准,即视为通过了经济师资格考试,可获取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如果考试成绩只过了一科,成绩是可以保留一年的。
经济师专业资格证书命名更加明确
【原文摘录】
根据人社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政策解读】
也就是说,证书上的命名有了明显的变化。除了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这两个专业外,其他专业顺利通过考试取证的考生,仍然由当地人社局颁发“经济师资格证书”。但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这两个专业顺利通过考试取证的考生将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相近系列职称可对应相应级别,直接报考高一级经济师考试
【原文摘录】
根据人社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政策解读】
经济领域专业人员工作特点和评价需求具有相似性,大家对经济领域职业资格衔接呼声较高。为此,《规定》明确,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可根据相应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这项措施顺应了专业技术人才的新期待,畅通了不同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允许取得相近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利于减少重复评价,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促进人员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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