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20民生银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正当防卫

来源: 2020-03-08 21:13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解读】在正当防卫的概念中要注意一下几个考点:
1.正当防卫不仅能针对自己的权益去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还可以针对国家、公共利益、他人的利益去进行防卫。
2.不法侵害是什么?(要与紧急避险的危险区别开)
(1)犯罪行为;
(2)违法行为(此处“法”,仅指刑法,如13岁小孩杀人不犯罪,但是违反刑法,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3.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虽然满足犯罪构成要件,但由于其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不认为是犯罪,也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1.防卫起因: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没有不法侵害就谈不上正当防卫,主要区别于假想防卫;
2.防卫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3.防卫意图:主观上必须具有防卫意图,主要区别于相互斗殴、挑拨防卫、偶然防卫;
4.防卫时间: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主要区别于事前防卫、事后防卫;
5.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
【解读】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一般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考察,因此在复习时要注重结合案例理解记忆,并与容易混淆的几个点进行区分。
三、防卫过当的处罚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解读】注意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罪名,犯什么罪就定什么罪,而不是定防卫过当罪,这是比较容易考察到的地方。
四、特殊防卫权
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解读】特殊防卫权又称之为无限防卫权,没有了防卫限度,但是不是所有罪都有无限防卫权,因此,在学习特殊防卫的时候要重点记忆哪些罪才拥有无限防卫权。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