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运会税收优惠政策获批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正式发文,批准同意成都市申报的大运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经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确定,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将于2021年8月在成都举行。大运会是成都打造世界赛事名城,牵手世界大型综合赛事的又一重要名片。按照大运会工作安排,成都市财政局立足财政工作职责,扎实做好赛事相关准备工作。为减轻全市举办大运会的资金压力,在分析研判此前同级别运动会享受税收优惠的基础上,向上级财政部门上报了大运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示。同时,就大运会享受税收优惠主体的事宜及时与财政部、财政厅及大运会筹委会对接,确保申请流程稳步推进。
根据规定,大运会执委会取得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市场开发的国内赞助等多项收入免征增值税,大运参赛者免征所得税和大运会特定进口商品(服务)免征进口环节相关税收等。大运会税收优惠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可切实降低成都市大运会筹办税费负担。
下一步,成都市财政局将继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会同税务等相关部门做好大运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相关政策在全市落地生效,助力成都市大运会圆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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