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累计预拨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166亿元
为支持苏北地区按下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项目开工“快进键”,省财政近期预拨2020年省级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近59亿元。专项资金按照2020年省定任务下达数和2019年省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各占50%的权重进行因素法分配,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和均衡性转移支付两个渠道预拨至苏北设区市,各设区市已分配到所辖县(市、区)。
截至目前,省财政已累计预拨省级专项资金166亿元,其中:徐州市39亿元、连云港市26亿元、淮安市29亿元、盐城市42亿元、宿迁市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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