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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办理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来源: 2020-05-09 15:11

如您符合《4号公告》)规定的免征房土两税条件,请在5月1日至2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大厅自主提交房土两税预减免申请,先行享受2-4月房土两税优惠,对于1月、5月、6月的税款办理正常纳税申报。

考虑到办税大厅流量,请您尽量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相关操作。我们在四川省税务局官网、官方APP等上传了《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电子税务局办理指引》(附件1)供您下载,请按照上述指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减免税预申请提交、税源信息维护、纳税申报等各项操作。

如您确需到大厅办理,请提前在四川省税务局官网或官方APP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大厅办理指引》(附件2),打印其中的《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预申请表》并由经办人签字、盖企业法人公章,在纳税申报时一并提交税务机关。

疫情结束后,请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正式免税申请及相关证明资料,并按规定经过政府和税务机关的核准后方能最终享受房土两税优惠。若纳税人不按规定提交正式免税申请或经核实不符合免征条件的,需补缴已免征税款。

对于政策口径和操作流程,如您有其他问题,请参阅《热点问题解答》(附件3)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和对税务机关的理解。

附件1__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电子税务局办理指引.docx(文件下载地址: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478d1ef90deb4bd293ec87d2d0480fc5.docx)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大厅办理指引.docx(文件下载地址: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a4c563df25854142938249317bbf98a3.docx)

附件3 热点问题解答.docx(文件下载地址: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dc88e918c00b4ed081b4d9fb4e6a5f4e.docx)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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