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监管局:立足“三个密切”精准发力 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
一、密切跟踪财税政策落地实施,确保发挥更加积极有为作用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重要讲话要求,密切跟踪财税政策落地实施情况。一是全面收集疫情期间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汇编整理后由各处室组织学习并结合日常工作做好跟踪监管。二是主动联系贵州省财政、税务、人行等相关单位,跟踪掌握政策细化出台情况和落地实施情况,及时了解政策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分析、推动解决,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三是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服务工作,帮助相关企业准确掌握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并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和在防疫、资金、用工方面的困难,加大对部分行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助力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二、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资金调度,确保防疫经费用在实处
一是关注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主动建立中央疫情防控资金台账,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及时下达并统筹做好资金调度和垫付工作,高度关注资金使用情况,特别是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患者救助费用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物资采购等情况,切实保障基层疫情防控支出需求,确保资金使用质效。二是加强财政库款情况监测,了解掌握县级财政库款水平和经费保障情况,深入分析部分县区存在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有关情况,为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科学决策部署提供支撑;对存在的困难,积极协调上级财政部门予以支持,共同督促指导其统筹用实用足用好库款。
三、密切分析财政经济运行态势,确保基层财政平稳有序
一是发挥“探头”作用,充分发挥贴近地方、熟悉情况的优势,迅速开展贵州省财政运行情况调研,第一时间报告发现问题,为部里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做好应对措施提供了有效支撑。二是发挥“桥梁”作用,主动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联系,高频对接“三保”保障措施、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地方库款运行监测等方面情况,初步建立了统筹“三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会商协调机制,有效推进信息共享,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发挥“哨兵”作用,督促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有关精神,持续了解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的落实进展情况,动态跟踪各地区进一步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措施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及风险隐患并严肃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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