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监管局: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一、加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力度。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加强动态监控,及时做好预警疑点核实、违规问题处理、监控情况反馈等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实时从动态监控平台中获取数据,掌握各级各类扶贫资金下达、拨付、支出及结转结余等情况。结合预警问题清单,及时督促各地整改预算下达不及时、匹配不到位、附件资料不完善等问题。二是做好动态监控情况报送。每月15日前,通过监控平台向财政部(国库司)报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月报》。同时,如发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向财政部相关司(局)反馈。
二、全面推进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推动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监控。督促各地录入的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均同步填报绩效目标,重点关注填报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确保基本要素填报完整、项目绩效分类正确、绩效指标填报规范合理、核心绩效指标无遗漏等。二是跟进绩效自评抽审问题整改。针对前期绩效自评抽审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全面对标问题,扎实开展整改。认真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及佐证资料,确保整改工作不浮于表面、不流于形式,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三、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协同地方财政部门,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一是主动提供协助。加强与各部门工作衔接,重点关注扶贫产业恢复生产、扶贫项目开工复建等问题。督促各地落实落细各项脱贫攻坚政策部署、加快扶贫资金分配拨付、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全面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调查地方存在的实际困难,从财政政策支持完善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严防“因疫致贫”“因疫返贫”风险,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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